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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召开《疫苗管理法》宣贯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发布实施。为了深入宣传贯彻《疫苗管理法》,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相关职责,助推预防接种工作依法依规操作,切实保障群众健康,12月10日,济宁市召开《疫苗管理法》宣贯会议。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疾控科科长,疾控中心分管主任、免疫规划科及生物制品科相关人员共70余人参会。

会议强调,全市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疫苗管理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疫苗管理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尽快部署《疫苗管理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疫苗管理法》的贯彻实施,全面加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加快推进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和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按时完成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确保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能够按要求提供疫苗追溯信息。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疫苗管理法》具体内容,并对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会后,参会相关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下步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争培训到每一个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预防接种服务。

(济宁市疾控中心  张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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