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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2014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意见

日期:2014-09-29 

2014年,全市慢病防制工作将以《山东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为指导,以强化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管理为工作重点,以“健康山东”为平台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深入开展;完善慢病监测系统,提高监测质量;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技术指导;加强多部门协作,落实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各项干预措施,以项目促水平,推动全市慢病防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开展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完善慢病防控模式

各地应认真按照原卫生部下发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和省卫生厅下发的《山东省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鲁卫疾控字〔2013〕24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提高示范区创建工作水平,建立慢病综合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并对通过验收的3年以上的省级和国家级示范区将进行复核。择优推荐1至2个已经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扩展和完善慢病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质量

积极完善以死因、行为危险因素、肿瘤、伤害、心脑血管疾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病为主的慢病监测系统,加强综合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或电子病历与省级慢病监测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努力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和信息利用水平,为慢病防制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

㈠死因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卫计委、公安部、民政部近期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起要采用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进行网络报告。各地应积极加强与公安、民政部门协作,转发相关文件,不断强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及时性、准确性,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性。

㈡肿瘤监测。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09〕122号)和《山东省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规范(试行)》(鲁卫疾控字〔2011〕73号)要求,邹城市、汶上县、梁山县等3个肿瘤登记处及兖州区、曲阜市等2个农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县继续开展肿瘤发病监测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肿瘤登记管理和业务培训,做好肿瘤患者的随访及死亡补发病工作,提高报告质量。其他县市区也要积极开展肿瘤监测工作。

㈢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根据国家卫计委和中国疾控中心的工作安排,2014年将继续在部分监测点开展慢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我市已通过及拟申报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县(市、区)也要按照统一要求积极开展监测工作,健全慢病监测体系。

㈣伤害监测。邹城市继续按照要求采用伤害外部原因分类编码(ICECI),开展伤害住院病例报告,提高报告准确性、及时性,逐步完善伤害监测系统。

㈤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方案,继续在减盐项目点和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项目点开展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减少漏报和重报。邹城市、梁山县作为项目县按照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其它县市区也要根据工作要求,开展登记报告,拓展慢病监测范围。

㈥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患病及危险因素调查。省卫生厅将制订专门的工作方案,在部分监测点开展横断面调查,了解我省COPD患病水平及其相关危险因素。汶上县作为监测点,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调查,完成任务。

三、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根据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要求,各疾控中心要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将行动工作作为推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有效载体,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减盐、工作场所干预、群众健身、平衡膳食、烟草控制和示范创建为重点,结合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通过宣传教育、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基层健康指导员选拔和培训等活动,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的要求,各地要有专人负责行动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和审核,按时完成每年2次的工作信息上报和审核。2014年将适时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评比活动,通过评选优秀指导员,推动行动深入开展。

2014年,全市各县(市、区)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标准(2012年版)》的要求开展行动工作;按照中国疾控中心下发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继续推进“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街”和“健康加油站”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四、落实深化医改精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

慢病管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各地应根据国家卫计委和省卫生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做好项目评估,提高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的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数据。

五、积极做好慢病防治项目工作

㈠减盐与高血压防控行动。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山东省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省政办发〔2011〕9号)的计划要求,2014年是项目实施的第四年,在全省继续全面实施人群干预工作。各地要结合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出台相关减盐政策和标准,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推动餐饮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和家庭落实减盐措施,开发减盐产品或菜品,大力开展人群健康教育,加强项目督导和指导,不断提高项目实施水平。同时,要按照项目办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做好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㈡落实医改重大专项,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地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培训、质控、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领导,疾控机构、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防治结合的脑卒中筛查与干预体系,实现脑卒中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㈢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按照省卫生厅及环保局下发的鲁卫疾控发〔2007〕6号文件要求,继续在我市汶上县开展以死因监测、肿瘤监测、预防及早诊早治为主要内容的癌症综合防治工作,我市淮河流域其它县(市、区)也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六、加快慢病防治机构建设,完善慢病防治网络

继续加强慢病防制机构与能力建设,根据《山东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要求,县级疾控机构均应建立慢病科(室),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占各级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比例达5%以上。积极开展技术指导与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县级慢病防治队伍素质与工作能力,为慢病防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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