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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2019年寄生虫病防制工作意见

日期:2019-05-10 

2019年是实现省级消除疟疾目标,通过国家评估的收官之年,按照市卫生健康健委联合16个部(委、局)制订的《济宁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及消除疟疾工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以消除疟疾省级评估工作为核心,继续强化输入性疟疾病例精准化管理;开展人体重要寄生虫病的监测工作,有效降低人群感染率及其危害;继续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强化培训,提高技能,建立高水平的寄生虫病防控队伍;确保不发生重大寄生虫病的暴发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健康山东做出新的贡献。

一、扎实做好消除疟疾工作,做好迎接国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是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我市已连续8年保持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但输入性病例居高不下,给我市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困难。因此,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山东省防止疟疾再传播工作方案》(鲁卫办字〔201973号)要求,切实有效地开展如下几项工作

(一)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所有县(市、区)要按照《规划》及《山东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年版)要求,做好疟疾消除后的再传播风险评估和划分,以县级疾控和县级以上医院为主,选择重点乡镇,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工作。

(二)病例核实和传染源管理。疫情报告和传染源管理要严格按照“1-3-7”工作要求,做到及时、科学、规范。对发现的每例疟疾病例,要依据《山东省疟疾病例诊断与疫情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对每个病例要逐级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确保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率、实验室确诊率和规范治疗率、疫点规范处置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要进一步抓好消除疟疾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做好输入病例的防控工作。对往返高疟区的流动人口,特别是组队出国务工返回人员要进行调查登记,对其中发热病人要及时血检疟原虫,发现疟原虫阳性者除规范治疗外,要及时追踪调查继发感染情况,必要时对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预防服药,防止传染源扩散,真正做到“线索追踪,清点拔源”。同时要高度重视输入性恶性疟重症病例的及时规范救治,避免死亡病例的发生。

(四)强化监测,提高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要依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以乡镇为单位的聚集性疫情预警机制,提高疟疾传播风险评估和疫情研判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疾控机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监测点要按照《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传染源、传播媒介、疟原虫抗药性和媒介抗性等监测工作。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监测指标,为制定防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结合健康山东行动,以“4.26全国疟疾日”为契机,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深入社区、农村、街道、企业,针对劳务输出等重点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提高疟疾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为迎接国家消除疟疾省级考评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对省级评估实施方案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继续做好消除疟疾资料和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更新消除疟疾自评报告,完善各项支撑材料尤其是疟疾病例临床诊治资料等。

(七)疟疾联防与督导检查工作。切实履行联防协议,加强疫情等信息沟通,做好迎接苏鲁豫皖鄂五省疟疾联防、鲁南五市疟疾区域性联防督导检查工作。。

二、继续做好全省人体重要寄生虫病监测

按照国家人体重要寄生虫病防治“十三五”规划要求,继续在鱼台县开展华支睾吸虫病的监测工作,在汶上县开展土源性线虫病的监测工作,各调查县要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三、继续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生态环境改变对寄生虫病影响的监测工作

微山县要积极配合省寄防所开展南水北调湖区船民血吸虫感染情况调查,做好哨点医院血吸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积极开展春季查螺的预警工作。同时,在干渠途经的重点地区设立监测点,开展肠道寄生虫病监测工作。

四、强化培训,持续提升各级专业人员的寄防能力

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持续上升为消除疟疾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如何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输入继发病例的发生,避免或减少重症及死亡病例的发生,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提升疟疾病例诊治能力,特别是提高临床医生对重症病例的救治能力,是今后疟疾防控工作的关键。因此,各县市区要切实抓好能力建设,积极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确保培训质量,不断提升专业人员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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