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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意见

日期:2020-06-01 

2020年,全市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要以新冠肺炎为重点的传染病消毒、隔离防护技术指导为中心,对标新冠肺炎防控对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实际,认真梳理短板弱项,研究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毒、医疗机构及重点行业感染性疾病控制和消毒质量监测评价等工作,为持续推动全市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积累有益经验。

一、切实强化传染病防控消毒技术指导

(一)认真梳理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2020年各县市区要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攻坚行动为指引,认真总结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考”中的经验,正视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审视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在当前传染病防控及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和职责定位,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传染病消毒防控工作中的举措。

(二)进一步完善各类传染病消毒、隔离防护物资及技术储备。各县市区要在总结完善传染病消毒机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总结消毒处置与隔离防护经验,进一步完善本次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制定的各类消毒方案和预案,以及现场调查、处置人员的防护方案,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械等物资储备,强化消毒专业人员传染病疫情处置的参与意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消毒处置的技术指导,积极开展应急消毒处置、隔离防护技术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传染病疫情、医院感染暴发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降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感染风险,为我市常态化防控工作提供物资及技术支持。

(三)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传染病消毒技术指导,加大病原微生物检测力度。各县市区要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导为契机,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监测力度和消毒技术指导,将环境消毒质量、感染控制危险因素、干预及效果评价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来。切实按照《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主动作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托幼、学校及养老等机构重点场所的消毒质量监测和消毒技术指导。特别是做好手足口病、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消毒处置技术指导。

二、加强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网络建设

各疾控机构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价与优质服务示范岗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766号)要求,建立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推进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常规化。

(一)继续完善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网络建设。根据市工作意见要求,继续做好消毒与感染控制市级监测点工作。2020年要求各县市区至少在辖区内选择一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作为市级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点,继续按照2019年度《济宁市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市疾控中心将指导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完成该监测任务。

(二)积极开展托幼、洗涤和养老机构等重点行业消毒隔离和感染危险因素的监测与干预。市疾控中心继续把重点行业的消毒质量监测纳入到全市监测管理工作中来。按照2019年度《济宁市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方案》要求,选取适量托幼、养老、洗涤机构作为市级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点,开展相关监测工作,积累基础数据,保持监测能力,并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完成省级监测点工作任务。

三、加强学术交流与业务培训,举办全市新冠肺炎的消毒与感染控制演讲比赛,如期完成“济宁市传染病防控职业技能竞赛”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以本次新冠肺炎防控为契机,积极参加上级专业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及时掌握学科发展动向,拓宽知识领域,开阔工作思路,保持专业学科优势。充分利用消毒与感染控制分会这个学术平台,扩大专业学术组织,强化专业消毒与感染控制技术指导和培训,适时举办全市新冠肺炎的消毒与感染控制演讲比赛,并根据济人社字〔20205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踊跃参与“济宁市传染病防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四、切实做好消毒及个人防护的科普宣传引导工作,开展医务人员标准预防执行情况调查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环境与健康、消毒与防护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消毒与感染控制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有计划、有组织的做好消毒与感染控制知识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相关专业问题,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医务人员标准预防执行情况调查。

 五、按时汇总上报监测数据,做好资料的分析和利用

各县(市、区)在开展辖区内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工作的同时,要注意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利用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在1210日前,将监测报表与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上报至市疾控中心消毒技术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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