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2-15
新春佳节期间,公共场所人员流动频繁。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健康安全提示。
1.选择卫生合规场所消费
进入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公共浴室、游泳场所、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时,请留意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卫生检测结果。
2.关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在公共场所消费时,可留意直接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如理发师、美容师、客房服务员等)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
3.注意公共用品卫生
使用公共场所提供的可反复使用的杯具、毛巾、床单、理发美容工具等用品时,请注意其是否经过清洗、消毒和保洁,并做到“一客一换”。
4.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在接触公共物品或餐前便后,及时清洁双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眼、口、鼻。
5.重点人群加强防护
老年人、孕妇、儿童及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应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时请做好个人防护。
6.妥善应对突发不适
在公共场所如感到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场所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健康过节,安全为先。让我们共同维护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营造健康祥和的节日环境。祝市民朋友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健康科普
市疾控中心:郭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