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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08-25 

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实时荧光定量PCR应急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实时荧光定量PCR应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QZX20200821

3、包组划分:1个包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采购,采购内容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1台,实时荧光定量PCR 1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人: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7-2655301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英萃路26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冬、王聪    联系电话:0537-320278915092762881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翠都国际C1116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和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只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进口产品代理商除外)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上一级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的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中国境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中国境内总代理公章),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生产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签署诚信承诺书(后附),并认真研究本文件,如对本文件条款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208 25--2020827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大道翠都国际C1116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生产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代理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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