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0-15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就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文件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推荐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QDJT-2020-CG-0073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文件编制采购项目
3、包组划分:一个包。
4、项目概况:项目说明:济宁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文件编制采购项目,主要包含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和市人才大厦搬迁两个部分。拟改建的济宁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共计16层,建筑面积17247㎡,改建后,一至三层为办公和相关功能用房,四至十六层全部为实验室用房;市人才大厦主要为设施设备与房间维修。
采购范围: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时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同时,中标单位有义务向环评单位解释说明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环评方要求,负责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验收检测方案、报告编制规范完整,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验收检测严格按照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负责组织该项目的验收。
具体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采购人: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678715817
6、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古槐路古槐家园9号楼701室
联系人:商工 联系电话: 15650377557
邮箱:qdjtzb2017@163.com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http://114.251.10.92:8080/XYPT);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9、供应商近三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9日17:30分(现场报名周六周天、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济宁市古槐路古槐家园9号楼701室
3、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报名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授权书(法人自行参与的无需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自行参与的无需提供),以上均为原件,另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同时提供。
6、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企业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项目将在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jnsjkzx.com)发布。
五、重要说明
特别提醒: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jnsjkzx.com)及时发布,一旦发出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20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