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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4-01-30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原三级警长田东奇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7年至2023年1月,田东奇先后收受多名货运从业人员所送礼金共计2.75万元。2019年6月,田东奇接受货运从业人员邀请赴青岛旅游,相关费用由货运从业人员承担。田东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田东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任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艾永刚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3年8月,艾永刚在某饭店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邀请14名单位同事参加,收受礼金5400元。2023年8月,艾永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原邹城市文化馆办公室主任侯祥忠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侯祥忠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先后11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价值2300余元。2023年6月,侯祥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后勤管理科科长李帅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11月,李帅等人对某民办学校附属幼儿园餐厅开展检查,工作结束后,违规接受该民办学校组织的宴请。2023年1月,李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法规不知敬畏,甚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越到重要节点越要拉紧“作风之弦”,节点就是考点,过节不能失节。从监督执纪情况看,“节日腐败”现象并未销声匿迹,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仍需惕厉自省,久久为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正风肃纪有关要求切实执行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紧、不能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深刻内涵,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时刻紧绷纪律之弦,真正从思想上警醒起来,从行动上自律起来,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点、寸步不让,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通过教育提醒、通报曝光、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快速查处、督促整改等方式,打出纠治节日“四风”问题组合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要紧盯反复性顽固性、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不断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深化以案促改,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综合治理效果,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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